穗農函〔2022〕345號
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開展2023年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
各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完成中央、省、市部署的各項農業農村重點工作,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市級財政資金項目入庫儲備有關工作要求,現組織開展2023年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為按時按質完成上級下達各項政策任務,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切實推動我市農業發展、農村建設、農民增收,請你們高度重視,積極組織開展2023年廣州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項目入庫儲備工作。原則上所有財政資金項目均應入庫,并按要求提供各項申報材料,形成一批成熟度高、可行性強、惠農效果好的儲備項目,切實促進我市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
二、儲備范圍
(一)儲備項目主要包括我市發展都市現代農業、加快農村建設和落實惠農補貼的項目和各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為完成市農業農村局部署各項農業農村工作任務而開展的其他項目。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納入儲備申報范圍:
1.存在《廣州市農業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產地農產品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度的通知》(穗農〔2016〕235號)中規定的“一票否決”的情況;
2.申報單位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3.項目用地手續不完備的;
4.項目成熟度不足的其他情形。
三、支持方向
(一)強農惠農政策補助補貼
1.種糧大戶財政補貼。為調動農民種糧的積極性,保障我市糧食安全,按照《廣州市種糧大戶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對我市符合條件的種糧大戶2022年晚造及2023年早造種植予以補助。
2.休(禁)漁財政補助。為緩解漁民生活困難,維護漁區穩定,按照《廣州市休(禁)漁漁民生產生活補助實施方案》,對休(禁)漁漁民發放生活補助。
3.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按照《2021-2023年廣州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實施方案》,對全市符合投保條件的所有農戶、企業等經營主體補貼保費70%至80%。目前已開展險種包括糧食(水稻、玉米)、畜禽(奶牛、生豬、能繁母豬、肉雞等)、水產(40多個品種)、嶺南水果、蔬菜、花卉苗木、經濟作物(甘蔗、花生等)、設施(種植大棚)和其他(漁民、漁船)等。
4.農業機械購置和推廣財政補貼。按照《廣州市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對農業機械購置、水稻機種作業、農業機械報廢更新等予以補貼。
5.商品有機肥購置補貼。按照廣州市商品有機肥有關補貼政策對本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種植糧食、蔬菜、水果等農作物的種植大戶、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施用有機肥進行補貼。
6.政策性關閉生豬定點屠宰場財政補助。對符合《廣州市農業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政策性關閉生豬定點屠宰場補償的通知》(穗農〔2016〕195號)要求的關停生豬屠宰場,按規定標準予以補償。
7.種業小鎮租賃土地用于品種試驗展示補貼。按照《廣州市農業局等十部門關于加快廣州國際種業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對在種業小鎮范圍內租賃土地用于品種試驗展示的種業企業予以補貼。
(二)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
1.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根據《廣州市2021-2023年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工作方案》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給予補助。補助資金圍繞產業園建設任務,重點用于補短板、強弱項,鼓勵支持用于區域公用品牌創建、加工工藝研發及系列產品研發、聯結農戶的物流電商平臺、建設項目貸款貼息、數字農業、聯農帶農等方面;允許用于農業設施、農業機械裝備、冷鏈物流設施、土地流轉、產業融合、科技研發等方面;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
2.促進農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按照《廣州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促進農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若干措施的通知》,對首次被評為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對農業企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達到一定條件的種植業(含農作物種子種苗)、漁業(含水產苗種)或畜牧業(含種畜禽)項目,按照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
3.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按照《廣州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項目財政補助方案》,對我市2022年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獎勵,鼓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大做強,有效提升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市場開拓、培訓服務、標準化建設、品牌打造、農戶帶動等方面的能力,提高農民組織化、農業生產規模化水平。
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補助。為引導和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按照《廣州市農村土地流轉財政補助實施方案》,對我市符合規模流轉的農戶進行財政資金補助,對幫助和促進土地流轉的集體經濟組織予以適當資金補助,對土地流轉服務中心進行土地流轉規范管理予以財政支持。
5.高素質農民培育。按照《廣州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5年)》,在全市七個主要農業生產區(白云、黃埔、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和增城區)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提質增效行動,重點組織培育經營管理、專業生產和技能服務3種類型。
(三)“菜籃子”扶持工程
1.“菜籃子”產品基地建設。
(1)支持蔬菜、水果基地生產設施(薄膜大棚、噴灌、田頭冷庫等)及附屬設施建設,重點支持種植規模達到400畝以上的優質蔬菜基地和500畝以上的特色、優質水果基地建設。
(2)支持畜禽養殖規模化、標準化、設施化、生態化建設,重點支持以下設計規模的企業、合作社等:肉豬年出欄2萬頭以上的,肉雞年出欄30萬只以上的,肉鴿年出欄30萬只以上的,肉鴨年出欄10萬只以上的,肉鵝年出欄5萬只以上的,蛋禽存欄量5萬只以上的,奶牛存欄量2000頭以上的,以及相應規模的畜禽養殖場。
(3)支持畜禽屠宰場的檢驗、無害化處理、污水處理及生產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等。
(4)支持水產養殖規模化、品牌化、標準化和保溫設施等設施化建設,支持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模式推廣應用,支持養殖尾水設施設備建設和數字漁業生產管理系統示范推廣等。
(5)支持“菜籃子”產品種子、種苗基地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
2.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建設。按照《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落戶獎勵實施方案》,實施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實施落戶獎勵;進一步完善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運用信息化平臺等技術手段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管理。
(四)農產品質量安全
1.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體系建設。支持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能力建設。對各區果蔬產品農藥殘留監測及畜禽產品、水產品違禁藥物殘留監控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網點予以補助。
2.街(鎮)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隊伍建設。按照《廣州市街(鎮)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隊伍建設工作方案》,對各區建設街(鎮)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員隊伍予以補助。
(五)動植物疫病防控
1.動物疫病防控。落實動物衛生管理、動物疫病防控、獸醫藥行業監管及相關執法工作,強化動物衛生管理體系建設;推進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落實動物防疫和屠宰、養殖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支持從化無疫區維護與管理和動物無疫小區建設。加強水產養殖病害防控與防疫檢疫。
2.植物疫病防控。加強重大植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加強對紅火蟻、香蕉枯萎病、柑橘黃龍病等植物疫病和水稻“兩遷”害蟲病、草地貪夜娥等重大病蟲害的監測和防控。
(六)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1.綠色食品認證補助。為培育和擴大綠色食品規模,引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向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發展,按照《廣州市綠色食品認證補助實施方案(試行)》,對符合條件的綠色食品、綠色食品生產資料、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基地、產品推介活動等予以補助。
2.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支持污染治理,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支持耕地重金屬污染治理示范等環保工作。
(七)農業科學研究及示范推廣
1.種業振興。支持種質資源普查,支持特色優勢種質資源的搜集、保護、鑒定、分析和開發應用。支持優良種業品種研發,加強現代種業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究和示范推廣,促進農業產業升級換代。
2.良法技術推廣。強化農技推廣機構的能力建設,支持農業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工程建設,開展農業科技進村入戶、農業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篩選和示范推廣。
3.農業機械化推廣。支持農機推廣機構能力建設提升,支持農機裝備創新應用,支持綠色高效新機具、新技術的示范推廣。
(八)農田建設及管護
1.高標準農田建設及管護。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對農田進行宜機化、綠色化改造,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對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進行后期管理和日常維護,確保管護責任落實到位。
2.農田水利建設。建設農田水利設施工程,完善農田水利設施、提高農田灌溉排水標準、筑牢農田抗旱排澇體系,有效增加受益農田的面積。同時,結合農田水利建設,開展綠色農田建設。
3.耕地質量管理。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完成土壤普查任務。支持耕地土壤監測與管理等工作。
(九)強鎮興村
1.加快北部山區鄉村發展。強化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加強農村公共設施管養,加快推動革命老區發展,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
2.新鄉村示范帶建設。以我市主要涉農鎮(街)為主要單元,以連線連片行政村為重要節點,串點連線成片建設嶺南特色美麗鄉村,集中創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新鄉村示范帶。
(十)其他
各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為完成市農業農村局部署各項農業農村工作任務而開展的其他項目。
四、報送要求
(一)網上申報
1.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財政農業農村項目管理,我局已對廣州市農業農村項目資金信息管理系統(下稱項目庫)進行了優化升級,2023年項目入庫儲備工作將通過局新版項目庫(https://112.94.68.237/portal)開展。新版項目庫的用戶帳號與舊版項目庫一致,已在舊版項目庫注冊的用戶無需重新注冊,新版項目庫系統操作手冊、初始密碼等見附件1。
2.各區農業農村局、區屬事業單位及農業經營主體等在新版項目庫通過“項目填報-在線填報-新增申報-2023年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項目(各區農業農村局、區屬事業單位及農業經營主體申報入口)”進行項目新增申報;其他申報單位可通過“項目填報-在線填報-新增申報-2023年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項目(市農業農村局機關處室、局屬單位及其他單位申報入口)”進行項目新增申報。
3.市、區農業農村局分別對市級、區級申報入庫項目進行審核,指導申報單位按有關規定對項目內容以及資金使用績效目標等進行修改完善。審核通過的,由市、區農業農村局經項目庫系統納入本級儲備庫;對需要修改的,退回申報單位修改;對不符合通知要求或相關規定的,予以淘汰。
(二)申報材料
1.申報公文及《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項目入庫儲備匯總表》(附件2)。由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匯總本轄區或本單位項目后正式報送市農業農村局。
2.入庫儲備項目需在項目庫系統上傳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立項:
(1)主體身份信息材料(列明營業執照、合作社注冊登記書號,身份證號等)。
(2)需要使用土地的,須對照我市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業園林等部門的相關規定,提供土地流轉合同、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建設用地報批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3)申報市級財政資金100萬元(含)以上的一次性項目(農業政策性項目除外)以及專業技術復雜的一次性項目,須單獨附送可行性研究報告(提綱見附件3)。
(4)《廣州市農業農村財政資金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4,模板可在項目庫系統中下載)。
(三)申報時限
項目庫實行常態化開放、動態儲備、集中受理。2023年度項目自2022年7月1日起開放儲備,集中受理時間為2022年7月20日。請各區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務必在7月20日前將申報公文、《市級財政農業農村項目入庫儲備匯總表》等相關申報材料報送市農業農村局。
附件:1.廣州市財政農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操作手冊
廣州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7月1日
(聯系人:謝鉞,聯系電話:3659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