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綠色金融10條”綠色保險保費補貼的通知

 政策指南    |      2021-03-04

為大力推進綠色金融發展,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20〕11號)有關規定,我局現組織申報綠色保險保費補貼事項。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

  綠色保險保費補貼,本次補貼時間段:2020年4月22日-2021年2月28日。根據《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20〕11號)第四條、《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穗開金融規字〔2020〕2號)第十八條規定,綠色保險保費補貼標準如下:

  (一)對購買貸款保證保險、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綠色農業保險、藥品置換責任保險、碳排放配額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創新型綠色保險產品的企業,按其保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

  年最高補貼30萬元;


  (二)對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企業,按其保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5萬元;

  (三)對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企業,按其保費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萬元;

  (四)對購買多個綠色保險產品的企業,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50萬元;

  (五)保險公司負責綠色保險產品的承保、出單及補貼申報工作;企業只需向保險公司支付總保費中非補貼部分應繳保費,剩余的保費補貼,由保險公司按要求向區金融部門申請。

  二、申報要求

  上述項目的辦事指南,請登錄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http://zcdx.gdd.gov.cn),點擊右上角“指南庫”,在搜索框內輸入以下對應事項名稱,業務主管部門為“金融局”。具體指引如下。

  序號

  政策依據

  事項名稱

  1

  《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規〔2020〕11號)

  綠色保險保費補貼

  或點擊以下鏈接進行查看:

  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param=7358

  三、申報時間

  (一)申報輔導期。各駐區保險公司在組織申報材料的過程中,如有疑問的,可在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下同)向區金融工作局咨詢。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大道中87號廣墾商務大廈10樓1019室,聯系電話:82109032。

  (二)正式申報。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http://zcdx.gdd.gov.cn)將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開放申報。地址:廣州市黃埔區香雪三路3號廣州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349號窗口,聯系電話:82114062。

  3、企業逾期未申報的視為放棄申報,不再受理。

  四、正式申報流程

  (一)申請人訪問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網址:http://zcdx.gdd.gov.cn)進行注冊,申請人在政策兌現服務信息系統注冊通過后,申請事項預審。“政策兌現”窗口對事項預審通過后,申請人可以在系統下載打印《廣州開發區政策兌現事項材料清單》,按照辦事指南要求帶齊紙質材料到“政策兌現”窗口遞交,正式提出申請;“政策兌現”窗口經辦人員對紙質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后,予以收件。

  (二)對材料齊備無誤的政策兌現申請,區政策研究室形式審核通過后,轉送區金融工作局進行實質審核;對于形式審核未通過或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三)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出具批復文件并轉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兌現”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請人前往“政策兌現”窗口領取批復文件,申請人提交申請資金撥付的請示、收款發票或收據。政策研究室收齊上述資料后轉交區金融工作局。

  (五)區金融工作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金撥付的函、收款發票或收據后辦理資金核撥手續。

  (六)區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辦理資金撥付手續。